加拿大亚裔房东被裁定赔租客$1.7万驱逐费后上诉失败!

新闻来源: DailyHive 于 2025-05-08 22:10:07

一对亚裔房东上告到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试图推翻卑诗住宅租务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仲裁员的裁决,依据该裁决,他们须向两名前租户支付12个月租金、亦即超过17,000加元的赔偿金。

据Daily Hive报道,吕姓(Duc Lu,译音)与郑姓(Phuong Trinh,译音)房东向卑诗最高法院提交复核申请,要求以“明显不合理”为由撤销RTB先前的裁决。

这起复杂的案件始于马尚(Lori Anne Marchand)和麦克瑙尔(Brandon McNaueal)从2017年6月开始,在卑诗省弗农向房东租下这套房子,每月租金为1,350加元,押金为600加元。

在租户租住5年多后,提前两个月收到结束租约的通知,房东要求在2022年6月终止租约。

马尚和麦克瑙尔被告知,房东的母亲何女士(Ly Thi Ho,译音)将搬进这所出租屋。房客对通知提出异议,在仲裁员的帮助下与房东达成了和解协议。

协议规定租户必须在2022年新年前夕搬离房屋。然而,何女士直到近9个月后,也就是2023年夏天才搬进出租屋。

租户于8月启动了争议解决程序,称房东的家庭成员未能在通知生效日后的合理期限内入住出租房屋,寻求根据卑诗省《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RTA)获得赔偿。

卑诗省最高法院援引《住宅租赁法》的规定,如果房东终止租约并入住空置的单位,则“如果终止租赁的原因在通知生效日后的合理时间内未达成,或者出租单位至少6个月未用于所述原因,则房东必须向房客支付12倍的月租金”。

裁决称,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房东无法完成入住”,则可以免除房东的这一责任。

虽然吕郑二人确认何女士直到2023年8月底才搬进来,但就反驳说,是由于租客损坏了出租房屋,导致在何女士搬入之前,需要花费14万进行大规模维修和清洁。

房东表示,房子还需要粉刷,但由于吕只能在晚上和周末才方便进行粉刷,因此工作耗时较长。他们还表示,何在房屋装修期间住在温哥华,以便就诊治疗解决她的健康问题。

RTB仲裁员于2024年1月作出有利于租户的裁决,指出房东“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租户对出租单位造成了价值140,000.00加元的损坏”。

仲裁员指,“我发现更有可能的是,房东利用机会,花了5个月时间进行大规模装修。我还发现,房东又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粉刷房屋,即使房东只在晚上和周末工作,也太过分了。无论是装修还是粉刷,都不符合可视为特殊情况的标准。”

至于房东母亲的所谓健康问题,虽然得到一系列医疗预约的佐证。然而,仲裁员认为,她需要去温哥华就医是因为那里的医生会说越南语,这种说法并非“情有可原”,“因为即使弗农没有这样的医生,她在弗农的家人也能提供支持并充当翻译。”

RTB仲裁员下令吕郑二人向马尚和麦克瑙尔支付租住期间每月租金的12倍,还有损坏押金和申请费,共计17,500加元。

然而,房东将案件提交给卑诗最高法院,要求基于“明显的不合理性”进行司法复核,并称自己“不是立法旨在惩罚的那种不良行为者”。

法官威尔森(Wilson)在裁决中写道,仲裁员的证据分析必须结合RTA法定要求来考虑。

威尔森写道:“仲裁人显然发现何女士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搬进出租屋。”“很明显,仲裁员没有考虑装修或医疗预约的证据,来满足减轻处罚情节的标准。”

但最高法院的裁决也指出,吕郑二人有责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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