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同居女友未成年女儿 判监11年鞭八下

新闻来源: 联合早报 于 2025-02-13 20:43:28

被告一共面对六项包括强奸和性侵的控状,他星期四(2月13日)在高庭被治罪。 (档案照片)

一名男子和同居女友的13岁女儿独处时,不顾少女哀求而强奸她。男子得逞后更胆大妄为,数次在夜里悄悄到少女床边犯案,并警告她不准出声,以免吵醒在同一屋檐下睡觉的女友与家人。

目前32岁的被告星期四(2月13日)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11年和打鞭八下。他一共面对六项包括强奸、性侵与非礼的控状。

迪达星吉尔法官宣判时指出,被告罪行对受害人所造成的伤害,是本案量刑的因素之一。受害人原本在学校是一名积极和热心的学生,但被性侵后,她开始缺席课外活动、无法专心学习,最终辍学。她在案件曝光后,也得忍受被安排搬到不同的住宿地点。

这起案件发生于2020年至2021年之间,受害人当时介于13岁至14岁。被告从事网络行销工作,与受害人的母亲是情侣。案发期间,被告与母亲,连同女友、受害人和受害人的弟弟,同住在一个租赁组屋单位。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受害人因羞愧与害怕 不敢告诉任何人被性侵事件

根据案情,2020年3月至6月,被告与女友等人搬到同一座组屋另一个较大的单位,被告在搬迁期间持有两个单位的钥匙。有一天,被告吩咐受害人拿饮料到旧单位给他喝,受害人一进屋,被告马上把门关上,喝令她脱衣。受害人不肯,被告不顾她的哀求,强行把她的衣服全部脱除,然后强奸她。被告也警告受害人不准把所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因感到羞愧与害怕,受害人乖乖遵守被告的指示。

2021年1月至8月之间,被告趁受害人在夜里睡觉时,几次对她伸出狼爪,包括用手指性侵她。被告犯案时也示意受害人保持安静,以免吵醒睡在同一单位内的其他家人。

因担心没人会相信她,受害人不敢把被性侵一事说出去,加上被告是母亲的男友,她为此感到纠结。直到2021年8月,一名同学向受害人倾诉他的家庭问题后,受害人才鼓起勇气,把自己的遭遇告诉同学。她过后向老师道出实情,被告于同年9月1日被捕。

案件曝光后,受害人先住院一段时间,之后被安排到不同的临时住宿与收容所,期间无法与家人有任何接触。受害人多次从收容所逃出来,直至在2023年4月,受害人才搬去与舅舅一起生活。

受害人完成中学教育后,原本继续升学,但因无法专心读书很快便辍学。她已开始工作,赚钱养活自己、母亲和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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