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汇款公司相互交换人民币汇率信息,违反竞争法,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向它们发出违规裁定提案。
竞消委发现,长诚中国汇款私人有限公司和汉生中国汇款私人有限公司从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2日,进行了超过六年的信息交换。(档案照片)
竞消委11月25日发布文告指出,长诚中国汇款私人有限公司(ZGR Global Pte. Ltd.,前称Zhongguo Remittance Pte. Ltd.)和汉生中国汇款私人有限公司(Hanshan Money Express Pte. Ltd.)相互协调,交换双方人民币汇出汇款(outward remittance)汇率的信息。
竞消委发现,两家公司从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2日,进行了超过六年的信息交换。
文告说,双方交换人民币汇出汇率信息,而不是独立制定汇率。这种行为除去价格竞争的风险,大幅减少双方在特定时间点向客户提供的现行人民币对外汇款汇率的不确定性。
竞消委认为,这类交换本质上限制竞争,因为它削弱了竞争性供应商向消费者提供更具竞争力汇率的压力。
文告说,两家汇款公司现在有机会就违规裁定提案(Proposed Infringement Decision)向竞消委作出回应。竞消委将仔细考虑收到的陈述以及调查过程中获得的证据,再做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