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国籍男子在加拿大结识他现任的妻子后结婚生女,想要申请夫妻团聚移民,移民部拖了6年之后,以怀疑他假结婚为理由拒绝其申请,该男子向联邦法院上诉。
受理此案的法官认为当事人提出了足够而客观的证据,移民部的决定不可理喻、不合情理,因此判决要移民部重新审核该申请。
这位名叫黄汉文(音译:HON MOON JOHN GABRIEL WONG)的男子,于2010年在加拿大认识了他现在的妻子。两人在2013年结婚,并在同一年生下了他们的女儿。
黄汉文在2017年向加拿大移民部申请夫妻配偶移民,但拖到2023年3月却被拒。
负责审核申请的移民官声称,他给黄汉文发去一封电子邮件,要求对方提供进一步的信息,然而移民官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因此才将申请拒绝。
而黄汉文却表示,他从未收到过该电子邮件。这个关于申请人是否收到过那封电子邮件的问题,涉及到审核程序公正。
移民官称,黄汉文与他妻子是假结婚,目的就是为了移民,这就意味着他欺诈和不诚实。
因此移民官要求黄汉文提供证据证明,他与妻子仍然保持真实的夫妻关系,所以去信要求提供新材料。
法官认为移民官的“假结婚”看法没有任何依据,相反黄汉文都已经提交了两人的银行联名账户信息,两人的驾照地址相同。
两人的人寿保险单也是出自同一地址,就这样都还被移民官认为“证据不足”,这样的论断根本不合情理。
此外,移民官还错误地认为,“其他人撰写的支持信很容易伪造,而且只能为这种关系的存在提供间接的支持,因此永远不会被赋予很高的价值。”
由此法官裁定,移民官的决定明显不合理,甚至都不需要讨论程序公正性的问题,直接就将申请书打回移民部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