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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实时】我把装有10万日元的钱包交给了警察,店主的感谢是5000日元,但是不是可以得到10%作为感谢吗?

新闻来源: 东京华人圈 于 2024-04-11 6:19:12  


有些人可能捡起了掉落的钱包,将其交给警察,然后从掉落者那里获得了奖励。当你说“奖励”时,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如果你交付钱包,你将获得钱包内容的10%,但从法律上讲,这并不意味着“将10%的内容支付给丢失钱包的人” ” 事实并非如此。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解释拾取钱包的奖励金额。

您有责任捡起丢失的物品并向警方报告

发现遗失物品时,有人会因同情失主而报警,但也有人可能认为是失主疏忽而私自占有。不过,不归还遗失物是违法的,根据《刑法》第254条,可能面临一年以下徒刑或最高10万日元罚款。

物品所有者的感谢金额为 5-20%

《失物法》规定,找到遗失物品可得到5%至20%的奖励,捡到10万日元钱包时,赔偿金在5,000至20,000日元之间,具体由双方商定。在特定场所如车站或百货商店,赔偿金会与场所平分,退还金额为2,500至10,000日元。因此,即使只得到5,000日元,也在规定范围内。

自您领取之日起 7 天内交付丢失的物品

报告丢失物品后,您拥有作为捡到者的权利,但为此,您必须在拾取之日起 7 天内(如果有管理员,则为 24 小时内)向警察局等报告该物品上该项目。如果您在 7 天后向警察局举报该物品,您将失去作为发现该物品的人的权利。

如果 3 个月内仍未确定该物品的所有者,则该物品可以归为您所有

如果丢失物品在交付后 3 个月内无法识别失主,您可以认领该物品。但是,我们无法获取法律禁止的物品或与个人信息(例如信用卡和身份证)相关的某些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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