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交局两年半充公48个违规活跃通勤工具
新闻来源: 联合早报 于 2024-04-02 23:18:39
交通部长徐芳达提到,陆交局也针对零售商,以及在人行与骑行道和公路上执法,打击销售和使用违规工具的行为。(王彦燕摄)
截至去年底,执法单位在小型电动车(安全)法令下,调查了51起案件,并充公了48个违规的活跃通勤工具,当中包括电动脚踏车和行动辅助工具。
议员陈立峰(后港区)星期二(4月2日)以书面方式询问交通部会否考虑和新加坡关税局合作,避免个人、零售业者和批发商进口违规的活跃通勤工具和电池,同时避免买家直接在网上,从国外卖家购买这些产品。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说,陆路交通管理局和关税局及移民与关卡局密切合作,取缔违例者。截至2023年底,有关当局在小型电动车(安全)法令下,调查了51起案件,并充公了48个违规工具。当中包括从网上购买的器材。
自2021年6月起,个人和企业必须获取陆交局的准证,才能进口电动脚踏车和电动个人代步工具。这些工具必须遵守技术和安全要求。
未经批准进口电动个人代步工具,初犯者可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徐芳达提到,陆交局也针对零售商,以及在人行与骑行道和公路上执法,打击销售和使用违规工具的行为。
从2020年1月至去年12月,陆交局在人行与骑行道及公路上发现了约5100起涉及违规工具的案件。同个时期,陆交局也发现了约100起涉及零售商的违例事件。
在人行与骑行道上使用违规的活跃通勤工具,初犯者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零售商要是展示和销售违规工具,可面对最高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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