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串谋欺骗屋主出租洋房,用来充当私人俱乐部,三男一女被控上法庭。其中两名男子也被控没有工作准证而在俱乐部当经理和厨师。
四名被告是苏文辉(44岁,柬埔寨籍)、吴朋飞(35岁,新加坡籍)、苏振探(40岁,中国籍)和房屋经纪许慧茗(35岁,马来西亚籍)。他们星期二(4月1日)各被控一至三项控状不等,包括欺骗、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还有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
控状显示,这四人涉嫌在2024年3月14日前后,同一个名叫“吴国京”的人串谋,欺骗维多利亚园路32号洋房的屋主签下租赁协议,租用人是吴朋飞。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3月31日)发出的文告,这伙人租下洋房后其实是用来充当私人俱乐部。
苏文辉和苏振探涉嫌在2024年4月至5月18日期间,在没有工作准证的情况下,受吴国京聘用为私人俱乐部的经理和厨师。
另外,苏文辉被指在2023年8月17日,没有申报而携带3300新元、1万3120美元(约1万7790新元)、5300港元(约916新元)和五元人民币(约0.93新元)的现金离境,总值约2万2008新元,超过了2万元的须申报最低限额。
许慧茗则涉嫌在2024年8月5日,用2万6000元的犯罪所得支付购买巴西立林鸣翠苑一间单位的定金。
苏文辉和许慧茗已聘请律师,另两人也表示有意聘请律师。不过,除了苏文辉表示有意认罪,其余三人仍未表态。案展4月28日再度过堂,四人各以1万5000元保释。
根据警方文告,当局于2024年5月18日在花拉路附近的维多利亚园路和巴西立林的住宅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了八名男子和三名女子,包括四名被告。警方共起获超过8万8000元的现金,还有电脑、手机,以及两辆总值超过100万元的汽车。警方将在案件结束后充公这些犯罪所得。
在本地,若欺骗罪名成立,刑罚是坐牢不超过10年和罚款;获取、持有、使用、隐瞒或转移犯罪所得,则可判罚款不超过50万元,或坐牢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未准确申报而携带超过2万元的现金出入境,可被罚款5万元,或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聘请没有工作准证的外籍者则可判罚款不超过2万元,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