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在全岛各处无证操作无人机 公司和男子被控

新闻来源: 联合早报 于 2024-09-04 22:24:17

洪鹏文涉嫌操作无人机的地点包括乌节路、大巴窑1巷、安谷巷、安徒生路、临谷坪、榜鹅通道和高文路等。(档案照片)

涉嫌在没有获得当局批准的情况下,多次在新加坡多处操作无人机,一家视频制作公司与一名32岁男子被控上法庭。

在星期三(9月4日)被控的公司是Ray Media Academy Pte Ltd,总共面对30项抵触航空条例的控状。

控状显示,上述公司涉嫌在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3月6日期间,15次在没有业者准证和活动准证的情况下执行工作任务,在不同地点操作重量约249克的无人机。这些地点包括丹戎加东路、吉宝湾通道、伊莱雅路、淡滨尼10道和锡安路等。

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资料,这家被控的公司在2021年3月成立,业务是制作与房地产相关的视频与广告。

32岁男子洪鹏文(译音)也在同日被控,他共面对57项抵触航空条例的控状。控状指他在2020年11月12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19次在没有业者准证、活动准证和飞行执照的情况下,在工作时操作重量约249克的无人机。

洪鹏文涉嫌操作无人机的地点包括乌节路、大巴窑1巷、安谷巷、安徒生路、临谷坪、榜鹅通道和高文路等。

两起案件皆展期至10月16日让公司和洪鹏文认罪。

根据航空条例,在工作中操作任何无人机前必须获取业者准证和活动准证,违例者可面对不超过5万元罚款,或最长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不超过10万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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