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籍男子在本地逾期居留四年多,期间还在前女友的租屋处打她,现在被判入狱四个月又四周,鞭打三下,以及罚款8000元。
越南籍被告陈春孟(32岁,译音)面对四项控状,包括蓄意伤人、抵触移民法令和雇用外来人力法令,他星期五(4月11日)承认其中三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前女友拒接前男友电话 被告因失控行为导致事件发生
根据案情,受害人是被告的前女友(31岁),两人在2024年11月左右分手。交往期间,两人在大巴窑4巷的组屋租房,被告在2024年12月7日搬离,受害人则继续住在单位内。
同年12月8日凌晨,被告与友人在劳明达的咖啡店买醉,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充电器遗留在单位,他尝试打电话和发短信联系受害人,但对方没有回应。
于是,被告乘搭德士前往受害人租屋处,因后者依旧没有接电话而直接上门。约凌晨2时45分,受害人听到敲门声后开门让被告进屋。
被告进屋后径直走向受害人房间,开始质问对方为何不理睬他,接着就对受害人动手。他拳打受害人的肩膀和背部,还扭伤她的手腕。
一名56岁男子听见受害人哭泣,便进入房内把两人拉开。此时,被告跑到厨房拿起剪刀,不断插向受害人的平板电脑,并把它扔在地上。被告接着拿物品丢受害人,其中一件物品击中了受害人的后脑勺。
法庭文件没有说明这名56岁男子的身份。
受害人为避开被告,在凌晨约3时55分离开单位,并到医院求医。她的左肩有约10公分的瘀斑,右手腕也被扭伤,事后拿了一天病假。她价值约910元的平板电脑也因此损坏,被告至今仅赔偿了300元。
被告在受害人离开后,把房内的枕头和被子丢下一楼,回到单位睡觉。受害人在同日早上向警方报案,再度回到单位时被告已离开。
另外,2022年10月13日至2025年1月22日期间,被告为了在本地工作赚钱,非法逗留四年三个月又10天。他的工作准证早在2020年8月10日被取消,社交签证也在2020年10月12日到期。
调查发现,被告在2022年至2025年1月22日被捕当天,在一家公司当洗车服务员,每月薪资为1900元。
被告除了被判入狱打鞭和罚款,也被下令支付550元的赔偿给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