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案建议将儿童必须坐在后座的年龄提高到13岁; 必须使用安全座椅的年龄提高到10岁。 (图取自Pexels网站)
加州议会正在审议一项新的法案,该法案提议大幅提高儿童乘车安全标准。根据这项名为 AB 435 的提案,13 岁以下儿童将被禁止乘坐汽车前排座椅,同时,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座椅的年龄也将从现行的 8 岁提高至 10 岁。
据《圣荷西信使报》报道,提出这项法案的是民主党籍加州众议员洛里·威尔逊(Lori Wilson)。该法案旨在修订加州现有的车辆法规,为儿童乘客提供更全面的保护。上个月,该法案已在首次委员会投票中获得通过,12 位民主党议员投了赞成票,4 位共和党议员投了弃权票。
加州现行车辆法规规定,8 岁以下儿童必须乘坐汽车后排座椅。年满 8 岁或身高超过 4 英尺 9 英寸的儿童,则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座椅。
而新的 AB 435 法案则提出以下更为严格的规定:
13 岁以下儿童必须乘坐汽车后排座椅。
10 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增高座椅或儿童安全座椅。
10 至 13 岁的儿童,如果肩部安全带能够正确固定,则可以不使用增高座椅。
13 岁以上儿童,只要能够“正确系上安全带”(acceptably restrained by a safety belt),即可乘坐前排座椅。
年满 16 岁的乘客,适用成人乘客的相关规定。
此外,针对 10 岁以上儿童,新法案取消了身高限制,转而采用安全带是否能正确使用的标准:儿童完全向后坐时,膝盖必须能够弯曲到座椅边缘;肩部安全带需固定在肩膀和胸部,而非颈部;腰部安全带必须跨过腿部。
AB 435 法案预计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
加州上一次修订儿童乘客安全法规是在 2012 年,当时规定 8 岁以下或身高 4 英尺 9 英寸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或增高座椅。此前的规定为 6 岁以下或体重 60 磅以下的儿童。
2012 年的法规由前加州州长杰里·布朗(Jerry Brown)签署,由参议员诺琳·埃文斯(Noreen Evans)提出。在此之前,类似的儿童座椅法规曾两次被前州长阿诺·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否决。
目前,加州现行法规与美国大多数州的规定一致,即要求 8 岁以下儿童使用安全座椅。少数州允许 6 岁以上儿童仅使用安全带。
儿童乘车安全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和增高座椅,能够显著降低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和死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