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推进跨境交通违规处罚机制,针对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未来或将在全欧盟范围内实施驾驶禁令。
欧洲议会与成员国代表已就该措施达成临时协议,目前正待正式批准程序完成。此项新规旨在建立跨国追责体系,确保交通违法者无法通过跨境流动逃避处罚。
根据现行欧盟法规,当某成员国并非涉事驾驶执照的签发方时,其执法权限仅限于本国领土范围内。而修订后的框架将突破这一限制,重点针对醉酒驾驶、严重超速(通常指超速50公里/小时以上)及导致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等恶性违法行为。
执法触发条件包括两个核心要素:涉事成员国已依法作出至少三个月的驾驶资格暂停处罚,且相关司法救济程序已完全穷尽。
该机制的设计体现了欧盟司法协作的深化,通过建立违规数据共享平台,成员国可实时查询跨境驾驶者的违法记录。
不过禁令执行仍遵循"一事不二罚"原则,即违法者在首次受罚成员国承担的处罚,其他成员国将予以承认而不再叠加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