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司机在驶离酒吧停车场时擦碰了另一辆车,保险公司以其曾饮酒为由拒绝理赔,但这一决定最终被推翻。
据金融服务投诉有限公司(FSCL)称,该男子去年6月在一家餐厅酒吧喝了两杯啤酒(约一小时十五分钟内饮用),期间未进食。他离开时未能准确判断出车位转弯角度,导致车辆擦碰到另一辆车。
他随后与对方司机交换了保险信息,送朋友回家后才回到自己家。
他的车是公司车辆,由雇主提出了保险索赔。这名男子承认事发前曾饮用两杯啤酒,但保险公司以其“受到酒精影响”为由拒绝理赔。
该男子向FSCL投诉,称自己绝不会在酒精超标的情况下驾驶,保险公司拒赔的决定不公平。
他指出,没有进行任何酒精呼气测试,警方也未介入,因此没有证据表明其受酒精影响。此外,没有人曾对他驾驶时的清醒程度提出质疑。
但保险公司认为,他饮酒后未进食,足以影响其判断力,并援引在线血液酒精浓度(BAC)计算器的估算结果,声称他可能接近或超过法定酒驾标准。
保险公司还表示,他的银行账单上有一笔第三笔交易记录,可能表明他饮用了更多酒精。
拒赔需有充分证据
FSCL 表示,保险公司若要以酒精影响为由拒赔,必须提供司机受酒精影响的确凿证据。
“我们注意到,虽然在线BAC计算器可以提供估算值,但其并不能作为司机受酒精影响的确凿证据。这些计算器无法考虑个人的酒精耐受度,也无法确定酒精对特定个体的实际影响。此外,保险公司推测该男子饮酒超量的结论,更多基于猜测,而非确凿证据。此外,事故本身——夜间倒车时发生的轻微擦碰——并不能单独作为酒驾的证明。
“因此,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缺乏合理依据来拒绝理赔。”
FSCL 最终裁定保险公司需支付该笔理赔款,尽管保险公司仍坚持认为,商用保险涉及更高风险,而司机在饮酒后驾驶商用车辆存在潜在危险。
FSCL 认为这一担忧可以理解,但强调若保险公司希望排除所有饮酒后驾驶导致的索赔,应在保险条款中明确写明。
政府顾问网站 Consumer Protection 也指出,司机若在事故前数小时内饮酒,无论是否超过法定标准,都有义务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面临索赔被拒的风险。
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
FSCL 监察官 Susan Taylor 表示,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通常会询问司机是否在事故前饮酒或服用药物。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都有诚信义务,并贯穿合同的整个期限。诚信义务要求投保人在索赔时如实申报,例如,在索赔表上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投保人在索赔时故意撒谎,就可能违反诚信义务,保险公司也可能因此拒赔。”
但她强调,举证责任在于保险公司,即需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司机受酒精影响。
“如果没有酒精呼气测试或血液酒精测试,保险公司确实难以证明司机受到酒精影响。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这些测试,仍可能有足够的其他证据,使保险公司合理得出司机受酒精影响的结论。”
她提醒道:“在保险索赔中,诚实是最好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