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同事聚餐时喝红酒,36岁男子开车送女同事回家途中失控撞上交通灯,事后因害怕驾照被吊销而接受女同事提议互换座位,并向交警谎称同事是驾驶者。他在案发隔天后悔不已,最终向警方自首。
被告袁振文(36岁)面对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他于星期二(3月25日)在国家法院认罪。由于法官需要时间量刑,案展4月17日下判。
这起车祸发生在2024年2月16日晚上约10时48分,地点在摩绵路朝往中央快速公路方向的路段。
根据案情,被告事发前与同事在庆利路的一家餐馆聚餐,喝了三四杯红酒。
散会后,被告开车送女同事陈薇莹(31岁)回家,来到案发路段时,被告转向进入中央快速公路,车子这时失控撞上交通灯,导致汽车挡风镜、保险杆、左前轮和车头灯受损。
女同事提议与被告换座位替他顶罪
发生车祸后,陈薇莹提议与被告交换座位,替他顶罪。交警晚上约10时53分抵达事故现场,向两人查询时,陈薇莹向交警谎称她是驾驶者,事发前喝了一杯红酒。被告担心驾照被吊销,与陈薇莹统一口径,也向交警撒谎。
陈薇莹跟着被安排接受酒精检测,因不过关而当场被捕,被告则获准离开。
陈薇莹事后被带回警局问话,被告隔天为撒谎的行为感到后悔,在2月17日向警方坦承他是肇事驾驶员。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并非提议换位子的人,他事后很快就向警方坦承罪行,且是初犯,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则指出,虽然他不是出主意的人,但他是获利者,他在过程中随时可以制止,但他却袖手旁观。由于女同事声称她是驾驶者,警方因此没有对被告做酒测,导致无法在庭上证明他酒驾,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五周至八周,以及吊销各类驾照两年。
陈薇莹的案件仍在审理中。(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