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年汉在手机店打工时向经理谎称,能以折扣价买到一批手机,欺骗经理逾2万元;他也以出售廉价手机及投资为饵,骗取至少20人超过5万元,现在被判入狱一年五个月。
林朋隆(37岁,译音)共面对23项欺骗和一项失信的控状,他星期二(3月18日)承认其中七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2年2月至3月期间,在勿洛一家手机店打临时工。他向经理谎称,能够以折扣价购买一批手机,这些手机将在两周至一个月内送到。
信以为真的经理支付2万6127元给被告,用以购买32台不同型号的三星手机。然而,被告却把这笔钱用来赌博,以及支付个人开销。
2022年7月9日,经理找到被告的住家,被告母亲因有人猛烈敲门而报警。最终,被告仅偿还1300元给经理。
另外,2021年11月,被告在Carousell上答应出售一台谷歌手机给某受害人,受害人因此付款1440元给被告。受害人付款后,被告又询问对方是否有兴趣投资,称可投资2500元购买两台谷歌手机。他代为出售后,受害人可从中赚取300元至500元的利润,以及20元回扣。受害人深信不疑,在11月10日支付2500元给被告,并得到20元回扣。
11月25日,受害人向被告追问投资和所购买的手机的情况。被告保证一切顺利,并要求受害人追加1250元的投资,承诺受害人可在12月8日前获得250元的回报,以及免费的手机零件。
12月8日至30日期间,被告以物流或银行户头有问题拖延付款。间中,他也谎称可免费获得平板等,说服受害人继续投资2250元。
被告前后共欺骗这名受害人7440元,事后仅偿还270元,其余款项并非如他所说用在投资,而是用来支付个人开销,以及偿还其他受害人。
2020年8月至2024年5月期间,被告在网购平台谎称有手机售卖,以类似手法欺骗他人付款,也以投资手机生意为饵行骗。综合所有控状,被告至少骗取8万3970元,他事后共偿还约6万8941元。
控方指出,此案涉及投资和电商诈骗,至少有20人受害,而被告有预谋犯案,且行骗近四年,促请法官判他坐牢一年半至一年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