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涉洗钱分13次汇款与面交 金融从业员被“警长”骗走120万元

新闻来源: 联合早报 于 2025-03-18 20:58:24

一名50多岁的金融领域从业人员被假警长摆布,要求她配合洗钱案调查,分13次遭骗走120万元。 (示意图/王彦燕摄)

误信假警长所言协助抓洗钱案内鬼,一名金融领域从业人员分13次交出120万元,其中四次提出大笔现款,亲自交给骗子的跑腿。直到骗子扫空钱财失联后,受害者才如梦初醒。

这起骗案始于2024年12月11日。珍妮(化名,50多岁)周末吃早餐时,突然接到一通陌生女子的来电,直指她的身份证遭滥用来注册电话卡,要她尽快报警。

不等珍妮回过神,电话就转给一名自称是“杨警长”的男子。珍妮大致复述自己的遭遇后,对方要她提供身份证号码,接着电话那头持续传来对讲机对话的背景声,“杨警长”接着声称珍妮涉及洗钱活动。

据珍妮所说,骗子与她用英语沟通,带有浓重的本地口音。

面对“杨警长”的指控,珍妮感到错愕并否认,还要对方证明自己的警察身份。“他听到我要查他的身份后很生气,立刻说我从洗钱案中赚取10%佣金,必须立刻配合调查并保密。”

事发同日下午,“杨警长”转用WhatsApp联系珍妮,要她每天报备行踪四次,还传来伪造的官方文件,指珍妮可能会被提控,如果拒绝配合指示,可被拘留60天。

珍妮说:“我当时工作行程满档,身体也不太舒服,满脑子只想快点配合调查,尽快结案,因此除了一开始要求查验对方的身份,后续几乎就任由他们摆布。”

为证明自己没有涉案,同时协助揪出洗钱的内鬼,珍妮在第三名骗徒“张姓高级警长”的指示下,到一家总部设在中国的银行开设新户头,并在2024年12月18日和19日,分九笔汇款到“金融管理局”指定的户头,每笔都少于2万元。

频密汇出钱款,让警方的反诈骗指挥处和银行警铃大作,赶紧联系珍妮,劝她小心被骗。“坏就坏在‘张警长’预判了这个情况。他一早就告诉我,如果银行职员或其他警员问起,就说自己知道金钱的去向,是用来购物。”

“张警长”得知惊动我国警方后,立刻要求珍妮关闭银行户头。从2024年12月30日起,改要珍妮提出现钞与他的手下在我国中部某处见面,亲自移交款项。加总起来,九次银行汇款,四次见面交钱,珍妮共被骗走超过120万元。

珍妮持续配合“张警长”的调查直到2025年1月底。由于她急需用钱支付新屋贷款和装修费用,因此向“张警长”询问钱款的去向,对方则称“还在等待高庭审批”。

2月4日,“张警长”没有回应珍妮的报备消息。珍妮隐约察觉不对劲,才在2月6日到住家附近的警局报案。

警方不愿透露案件涉及的银行、付款地点等相关信息。

珍妮在警察广东民大厦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情绪明显低落,数度表示不愿回忆受骗细节,甚至一度想要中止受访。她表示不想让认识的人猜到她是谁,因此拒绝透露更多与自己职业相关的细节。

珍妮坦言,她的生活琐事繁忙,而且太过相信自己,才会不慎坠入骗局。“我的老公很生气,认为我没有谨慎对待钱财,事发时也没告诉他。三名成婚的孩子则安慰我,说钱还能再赚,不要想不开。”

为避免更多人坠入同样的骗局,她最终鼓起勇气忆述经历,希望提高公众的警惕,切勿被犹如猎人般精明的骗子操弄情绪,否则追悔莫及。

反诈骗指挥处高级调查员卓依玲助理警监说,即将落实的《防诈骗保障法令》,授权警方发出限制令不让潜在受害者进行银行交易,这是最后的手段,以免他们失去毕生的积蓄。(邬福梁摄)《防诈骗保障法令》今年落实 授权警方向银行发出限制令

拦截屡劝不听的受害者继续汇款给骗子,是我国警方打击骗案的新方向之一。国会今年1月三读通过《防诈骗保障法案》,授权警方向银行发出限制令,限制潜在受害者进行银行交易。

内政部计划在今年内落实这项法令。反诈骗指挥处高级调查员卓依玲助理警监说,若受害者对骗子深信不疑,而警员得花上更多时间反复接触受害者,让他们认知到自己受骗,限制令在这类情形下就可派上用场。

“不过,我们要强调的是,发出限制令只是最后的手段,目的是为保护受害者,以免他们失去毕生积蓄。虽然这可能会带来些许不便,但为保障新加坡人的利益,这是值得的。”

卓依玲说,限制令最长期限为30天,并可最多延长五次。如果警方认为受害者不再有被骗的风险,可提前取消限制令。

2月发生逾2600起骗案 损失金额逾7140万元

警方提供的初步数据显示,今年2月共发生超过2600起骗案,受害者损失金额超过7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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