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超速驾驶把辅警撞成植物人 44岁男子判监三年半

新闻来源: 联合早报 于 2025-03-18 20:51:51

被告杨国凯星期一(3月17日)在国家法院被判入狱三年半,及吊销各级驾照10年。 (海峡时报)

44岁男子酒后超速驾驶,在大士关卡前失控发生车祸,撞倒一名正在指挥交通的辅警。辅警被撞至重伤,从此成了植物人,前途尽毁;男子被判坐牢三年半,吊销各级驾照10年。

这起事故发生在2023年3月24日凌晨零时46分,地点是大士关卡出境车道前的哨站。受害人30岁,是一名策安辅警,事发时在执勤。

庭上披露,受害人在这起事故中蒙受永久性损伤,从此卧床不起,无法与他人沟通,手脚失去行动能力,须靠喂食管进食。截至2025年1月30日,受害人的医药费已经超过45万元。

肇事者杨国凯(译音)总共面对三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他早前认下其中两项,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于星期一(3月17日)作出上述判决。

控方早前指出,被告的鲁莽行为毁了一个年轻人和他家人的生活。受害人的日常起居如今得全靠他人,他已无法再就业。不管多少金钱的赔偿,受害人的生活将永远改变,这全拜被告的愚蠢行为所致。

被告的汽车失控撞向分界堤(图片右下角),辅警躲避不及,被撞成植物人。(陆路交通管理局电眼截图)

案情显示,被告事发前一天傍晚5时许驾车来到武吉士的一家餐馆与同事喝酒,饮下约一品脱半(约709毫升)啤酒。

被告接着到克拉码头一家餐馆与一名房屋经纪见面,500毫升的威士忌被他喝了约三分之一。他跟着到附近一家酒廊继续喝酒,与一名女招待共饮了三公升啤酒和一杯酒精饮料。

晚上11时42分左右,被告离开酒廊回家,尽管已经喝醉,他还是决定自己开车回义顺住家,最后不知何故来到大士关卡一带。

根据电眼画面,被告在隔天凌晨零时36分沿着亚逸拉惹快速公路,以大约134公里的时速朝裕廊方向行驶,车速远远超过90公里的时速限制。

被告大约10分钟后出现在大士关卡出境车道附近,车速是每小时100公里至119公里,而该路段的时速限制只有50公里。

被告朝大士关卡出境处驶去,来到一个弯路时失控。正在执勤的受害人当时站在两条分岔路中间,分岔路的其中一条车道直通大士关卡,另一条则供车子U转回到快速公路。

根据庭上播放的电眼画面,受害人看到被告的汽车失控冲来,以为被告会往他的左边驶去,于是站到右边车道,没想到被告的车子朝他直接冲来,撞上分界堤,再将受害人撞飞。事故也导致一个交通灯、一个安全柱、一个闸门和一个安全护栏被撞坏。

受害人事后紧急送院,证实脑部严重损伤,身体多处骨折。从事发当天至2023年6月,受害人在短短四个月里就动了12项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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