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国际游客在新西兰的“戏剧性维权”落下帷幕。 新西兰仲裁庭裁定,要求租车公司退还该游客剩余19天的租车费用1293纽币,而她在取车后五分钟内便因逆行而发生撞车事故。
去年7月份一天,这位刚刚抵达新西兰的游客以1481纽币从一家租车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包括每天租金68.09纽币和零保险自付额),但她却在取车5分钟后因逆行而在一处环岛路口撞上了路边停放的一排车辆。 事故发生后,由于租车公司拒绝为该游客提供更换车辆,她随向新西兰争议仲裁庭(Disputes Tribunal)提出退款要求,要求退还预付的20天租车费用。 这名游客主张车辆“存在多项缺陷,因此才导致她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并以“初抵新西兰不熟悉左行规则”进行申辩。 但租车公司依据目击者书面证词及车辆制造商检测报告(证实无机械故障),认定事故系驾驶员操作失误,遂以“威胁道路安全”为由拒绝更换车辆,并援引合同“提前还车不退款”条款拒绝退还租车款。 仲裁庭裁判员Kaye Edwards表示,租车公司有权基于安全考量拒换车辆,但租赁合同对事故后退款条款表述模糊;而且,合同虽有“提前还车不退款”条款,但未明确事故情形处理方式。 最终,法庭裁定该公司退还游客剩余19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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