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日获悉,有关去年9月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发生的日本男童(当时10岁)遇袭身亡案,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的中国男子没有上诉。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当天接到来自深圳市的联络。
在中国若被判死刑,即便不上诉,上级人民法院也会进行复核。之后若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判决才会确定。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月24日的一审判决中指出,被告为了在网上博取关注而买刀杀害无辜的儿童,是极其恶劣且严重的犯罪行为,应当判处极刑。案件发生在去年9月18日,1931年的这一天发生了标志日军开始侵占中国东北地区的“九·一八事变”,因而有观点认为这是针对日本人的犯罪。不过,包括是否针对日本人在内,判决并未提及日本。